一、学前教育资助政策
二、学前教育助学申请发放流程
幼儿家长每年3月、9月向幼儿园提出申请,幼儿园按学年申请和评审,按学期发放。具体如下:
01家长申请
家长如实填写《成都市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及资助项目评审表》,注明“申请资助”,交班主任审核把关。
02班主任核实
班主任根据家长申请情况,通过家访、座谈等多种方式进行核查。家长务必真实反应家庭情况,根据老师要求提供相关材料。班主任在班级内公布提出申请学生名单。
03评审认定
幼儿园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(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)组织评议,确定初评名单。无异议后报区(市)县教育局审定。
04公示发放
审定资助名单在幼儿园内公示5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后,助学金由县级教育部门或学校直接发放到幼儿的银行卡中(一般每年的5月和11 月初,具体时间由班主任通知)。
温江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