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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市学前教育幼儿资助政策告知书

来源: 发表时间:2025-09-15 阅读次数:127

一、学前教育资助政策
(一)“三儿”资助

?资助对象:普惠性幼儿园在籍在园(中班、小班)家庭经济困难儿童、孤儿、残疾儿童

?资助标准:1000/·年标准减免保教费。

?申请方式:秋季开学时,家长向就读幼儿园提出申请。

2025年秋季学期起,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教费。对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,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,相应减免保教费。

(二)教育资助满覆盖

?资助对象:成都市常住人口中的低保家庭幼儿、烈士及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困难家庭幼儿、孤儿和特殊困难家庭幼儿。

?资助标准:参照同期同级物价部门审核批准的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,免收保教等费用(各幼儿园按照相应收费标准免除)。

?申请方式:秋季开学时,家长向就读幼儿园提出申请。

二、学前教育助学申请发放流程

幼儿家长每年3月、9月两周内向幼儿园提出申请,幼儿园按学年申请和评审,按学期发放。具体如下:

01家长申请

家长如实填写《成都市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及资助项目评审表》,注明“申请资助”,交班主任审核把关。

02班主任核实

班主任根据家长申请情况,通过家访、座谈等多种方式进行核查。家长务必真实反应家庭情况,根据老师要求提供相关材料。班主任在班级内公布提出申请学生名单。

03评审认定

幼儿园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(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)组织评议,确定初评名单。无异议后报区(市)县教育局审定。

04公示发放

审定资助名单在幼儿园内公示5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后,资助资金由幼儿园直接发放到幼儿的银行卡中(一般每年的5月和11月底,具体时间由班主任通知)。

   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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